珠海職工可申請企業欠薪應急周轉金提前支付
核心內容:2014年9月1日起,在珠海市工作的職工若遇到企業拖欠工資,可申請企業欠薪應急周轉金提前支付(下稱“周轉金”),以解燃眉之急。下文是勞動法律網小編為您整理的相應信息。
【珠海建立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周轉金由市財政和市總出資,墊付工資后再向企業追償
企業拖欠工資,依法維權追討工資時間長成本高,生活臨時發生困難怎么辦?記者8月27日從珠海市總工會獲悉,從2014年9月1日起,在珠海市工作的職工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可申請企業欠薪應急周轉金提前支付(下稱“周轉金”),以解燃眉之急。
據悉,珠海市從2009年~2013年每年平均有30家企業拖欠職工工資,被拖欠人數大概為800人。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珠海市總聯合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建立企業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當發生欠薪時,由周轉金部分或全額支付職工工資,同時啟動墊付資金追償程序。
據介紹,“周轉金”由珠海市財政和市總工會各出資300萬元,共計600萬元作為啟動資金。可接受社會資源合法捐贈,企業欠薪應急周轉金利息等為補給,市總工會通過法律途徑追償所得欠薪數額及時足額納入市財政專戶,法定追償所得少于原墊付部分的,經市總工會、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審核后報請市政府予以核銷。600萬元的應急周轉金是根據珠海今年職工工資水平及增幅與被拖欠工資平均數計算所得,能滿足每年所需墊付資金。
制度規定,企業進入破產、解散、被撤銷清算程序,且現有資產不足以償付拖欠工資,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逃匿,致使勞動者被拖欠工資一時難以清償,且嚴重影響生活的,職工可提出申請。提出申請后,主管部門兩個工作日內答復是否受理,受理后兩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墊付。
月墊付欠薪數額以珠海市最低工資標準為上限,月欠薪數額低于珠海市最低工資標準的以實際欠薪數額計算,墊付欠薪月數最多不超過3個月,累計欠薪數額低于1000元的全額墊付。被欠薪者每人每次最高墊付欠薪工資4140元。珠海市總有關負責人介紹,工會全程參與應急周轉金制度在廣東省尚屬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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