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保護員工生產安全六條規定
2014-10-31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核心內容:江蘇省保護員工生產安全“六條規定”是哪些呢?下文勞動法律網小編已經為大家整理出來了,供大家參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經江蘇省政府同意,江蘇省安委會出臺了《企業主要負責人保護員工生產安全六條規定》。
第一、必須依法依規組織生產經營,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覆蓋全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二、必須堅決落實安全生產培訓制度,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一律經嚴格考核、持證上崗,員工必須全部經培訓合格后上崗。
第三、必須全面認知風險、辨識危險源,提高風險控制和應急處置能力,及時公布隱患自查自糾情況并接受員工和工會監督。
第四、必須加強生產經營場所、設備設施的安全設計、施工和防護,危險工藝必須自動控制,危險場所必須實時監測。
第五、必須提供符合職業衛生條件的工作場所,并使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處于正常運行狀態,為員工配備符合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六、必須嚴格安全生產現場管理,執行崗位操作規程,堅決杜絕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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