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休年假可拿3倍補償
2015-11-02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昨日,媒體從襄陽市人社局獲悉,為保障職工合法休息休假權,從11月1日起,市人社局將聯合市總工會,在全市開展職工帶薪休假落實情況專項檢查。
本次重點檢查用人單位2014年職工帶薪休假制度執行情況、今年職工帶薪休假計劃安排、是否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等。
根據相關規定,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標準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下一篇:全面放開二胎后 二孩產假有幾天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
工時休假知識排行榜
- 01年假沒休會被清零嗎?
- 02職工不休年假就可以拿3倍工
- 03孕婦請事假最長多久
- 04 2016年中秋國慶拼假攻略
- 05女職工哺乳期多長時間
- 06節假日加班補休規定
- 07出差途中算工作時間嗎
- 08上班族必讀:律師教你應對病
- 09 2016年中秋國慶節放假安排
- 10加班費補休的法律規定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