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能不能享受年休假
徐先生問:我入職一家單位工作快一年了,正好老家有點事情需要我回去料理,于是我提出年休假的申請。因為我進入該單位工作之前,連續工作了15年,照理是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的。可單位的人事一口回絕,稱必須在本單位工作滿一年才能享受。我畢竟在這家單位工作不到一年,也不希望弄僵關系,于是只得作罷。但我還是希望你能解答一下這個問題,好像原來是要求必須在本單位工作1年才能享受的。到底如何?
答:你好,我來講一下這個問題。
早在1991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關于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規定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在確保完成工作、生產任務,不另增編制和定員的前提下,可以安排職工的年休假。全國人大常委會1994年7月制定的《勞動法》和2005年4月制定的《公務員法》,都對職工休假事項作了原則規定,職工的休息權利已經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但從實踐看,也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已經實行年休假制度的僅是機關、事業單位和一部分團體、企業;在已經實行年休假制度的單位,許多職工實際上多年享受不到年休假待遇,也沒有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廣大職工和社會各界普遍呼吁盡快健全我國的職工年休假制度,于是2007年,國家制定了《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經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通過,決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基本上覆蓋全體勞動者: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規定很明確,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即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這樣一來就清楚了,以你以前的工作年限累計計算,這樣就不必等你在新單位工作滿12個月以上才能享受了。具體天數是10天。因為《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有具體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條例進行了全覆蓋,也明確了工作年限可以接續累計計算。
無需注冊 快速免費咨詢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
工時休假知識排行榜
- 01年假沒休會被清零嗎?
- 02職工不休年假就可以拿3倍工
- 03孕婦請事假最長多久
- 04 2016年中秋國慶拼假攻略
- 05女職工哺乳期多長時間
- 06節假日加班補休規定
- 07出差途中算工作時間嗎
- 08上班族必讀:律師教你應對病
- 09 2016年中秋國慶節放假安排
- 10加班費補休的法律規定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