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法定加班工資
2018年的放假安排已經在12月1號的凌晨由國務院官方發布了,2018年放假安排,2018年的工作時間,包括很多人心心念念的2018法定加班費一覽表都一起出來了。放假當然是很多人都希望的事情,但是總有些工作不能在法定節假日休息,那么注定加班的時間,2018加班費怎么算?就成了大家最關心的問題,接下來勞動法律網小編來給大家回答。
元旦加班工資
元旦1月1號三倍工資
2017年12月30號、31號兩倍工資
春節加班工資
春節初一初二初三(16、17、18號)三天三倍工資
春節假期其他時間,除夕、初四、初五、初六兩倍工資。
清明節加班工資
清明節當天4月5號三倍工資
6、7號兩天,兩倍工資
勞動節加班工資
勞動節當天5月1號三倍工資
4月29、30號兩天,兩倍工資
端午節加班工資
端午節當天6月18號三倍工資
16、17號兩天,兩倍工資
中秋節加班工資
中秋節當天24號三倍工資
22、23號兩天,兩倍工資
國慶節加班工資
國慶節1、2、3號三天三倍工資
國慶節假期其他時間,4、5、6、7號兩倍工資。
算定方法
加班工資的基數又該如何確定?人社部的這位負責同志介紹說,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在具體折算時,勞動者還需要了解相應的規則。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按月發放的工資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資。目前,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為20.83天和166.64小時,職工的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按此進行折算。
計算方法為: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
我國法律中明確規定了,在法定節假日內用人單位需要按照國家的規定給員工放假,但也沒有禁止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員工加班。不過既然單位安排了加班的,肯定就要支付加班工資。所以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2018年你能放假嗎?如果不能,一定要算好自己有多少的加班工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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