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是否可以將勞動者的工資支付給他人?
2005-11-19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企業未經職工本人同意將所得工資發給他人是違法的!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原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規定,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托他人代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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