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不干了,結清工資這些手尾可不能馬虎!
俗話說“東家不打,打西家”!勞動者在離職時候,需要提出離職申請,然后辦理離職手續,公司進行轉移社保關系,結清工資報酬。離開公司之后,工資還會不會發放?離職后工資什么時候才到手?本文就離職員工的工資發放時間、以及其他離職工資的相關內容!!
離職工資多久結清合法
一般勞動者在離職的時候,單位應該在15日內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轉移保險關系,同時結清勞動者的工資報酬,F行法律沒有規定離職時工資什么時候結清,但是根據各相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應該在員工離職時結清。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離職后工資怎么領
如果你履行了正常的離職、調動手續,離職當月未違反相關紀律,則按照實際出勤的100%計算個人當月工資,待工資發放日打入個人工資賬戶。
沒按時結清離職工資
怎么維權?
你要做的首先是要搜集勞動關系證明材料,拖欠工資證明(如用工單位出具的欠條、考勤表、工資發放表),若未簽訂勞動合同,可出具工作證或進出單位證件等。
然后你可以選擇以下方式之一維權:
1、協商解決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糾紛問題直接進行協商,這不是必經程序,雙方可以協商,也可以不協商,完全出于自愿。
2、申請調解
當事人就已經發生的勞動糾紛向勞動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程序。調解程序也由當事人自愿選擇,調解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樣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仲裁處理
當事人將糾紛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處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訴訟打勞動官司,必須經過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訴訟解決
由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的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程序。
實踐中困擾你的這些問題↓↓
1、離職要提前一個月,否則扣一個月工資,合法嗎?
公司規定職工需要離職的需要提前一個月提出,其行為是合法的。但是公司規定若沒有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就要扣一個月工資是不合法的。
即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約定了離職要提前一個月否則要扣工資,該條款因為違反了相關規定的強制性規定而歸于無效。勞動合同條款無效,勞動者付出了勞動,用人單位還是應該要支付勞動報酬。
2、員工未辦理離職手續,工資還要發放嗎?
如果因為員工沒有辦理離職手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但不能拖欠員工工資。
3、招到人后才結算工資,才讓勞動者辭職,這事對嗎?
勞動者向公司提交辭職信一個月了,但公司聲稱,招到人后才結算工資,才讓勞動者辭職。勞動者該怎樣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至于公司提出的招到人后才同意辭職其實是一種協商方案,如果勞動者不同意可以依法結算工資離職。如果公司仍然不按法律規定足額支付工資的,可到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所反映情況或向本市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4、勞動者在試用期離職,有沒有工資的?
在試用期內,只要勞動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并且用人單位應該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5、實習期離職有工資嗎?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實習期間,除非實習前有約定公司不給你支付工資,否則公司要發放工資的。勞動者在實習期間離職,可以要求公司發放相應的工資,公司不同意的話就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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