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討薪會不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2016-12-29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每到年底,包工頭拖欠農民工薪資的新聞就頻現報端,但是討薪一定要通過合法途徑。惡意討薪有什么法律后果?下面整理了相關法律知識,請閱讀下面的文章了解。
【案情簡介】
幾年前,程某將工程中的部分協助性勞務分包給了一個包工頭劉某,工程在2012年9月就已經完工,當時程某已將所有勞務款支付給包工頭劉某,并經劉某確認,所有農民工工資均已支付。然而近期,劉某手下的帶班李某拿著一份劉某簽字確認的工資清單要求程某所在公司再支付20余萬元的勞務費。程某百思不得其解,劉某當初不是說已經將所有農民工勞務費都支付了么?為何又有李某前來主張勞務費?對此,劉某表示,當時把李某帶班的勞務費給忘了,要求程某公司予以補充支付。程某決定不予支付該筆勞務費。但此后,李某天天來吵鬧要求予以支付,無奈程某公司只能暫時墊付了此筆勞務費,而后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劉某予以返還。程某認為,劉某和李某的行為屬于“惡意討薪”,但相關部門又無法認定是否屬于“惡意討薪”,所以只能通過民事訴訟解決,希望人民法院可以主持公道。目前,該訴訟還在法院調解過程中。
【法律解讀】
律師認為,如果程某主張事實屬實,則構成“惡意討薪”。但目前相關法規規定了拒絕支付勞動報酬的刑罰,但并未明確規定“惡意討薪”的罪名。遇到類似情況可以依法向公安機關提起控告,公安機關可以根據具體情節以“敲詐勒索”或“尋釁滋事”的罪名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但在司法實踐中,此類情況很難舉證。律師坦言,在其執業經歷中,還沒有遇到因“惡意討薪”而被追究法律責任的案例。
下一篇:下班后留辦公室算不算加班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