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齡工資計算方法有哪些?
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很多公司都在改革自己的政策。當然大前提依然是我國的法律。我國法律隨著經濟的發展,也在修改著條例。現在社會比較關注的問題是工齡十年薪級公司的計算方法。當然我國的法律中也有說明這類問題的相關條例,那么我國工齡十年薪級工資是怎么計算的呢?
一、工齡十年薪級工資計算
根據“任職年限”和“套改年限”對照《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薪級工資套改表》,得到薪級工資級別,再對照《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工人)基本工資標準表》,得到薪級工資。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與不計算工齡的在校學習時間合并計算的年限,其中須扣除1993年以來除見習期外年度考核不計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1、連續計算法,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后經復查、平反,其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和平反后的工作時間,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并計算法,也叫合并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后兩段工作時間合并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后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并計算。
3、工齡折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如井下礦工或固定在華氏32度以下的低溫工作場所或在華氏100度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工作的職工,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在此種場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個月計算。在提煉或制造鉛、汞、砒、磷、酸的工業中以及化學、兵工等工業中,直接從事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在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從事此種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個月計算。
4、對按照有關規定招用的臨時工,轉為企業勞動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業從事臨時工的工作時間與被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時間可合并計算為連續工齡。在當地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前的臨時工期間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在當地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后的臨時工期間的連續工齡,要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計算繳費年限,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或繳費年限。
公司員工們的薪資級別的計算方式和工齡有一定的關系,但是不是全部關系,當然和其他方面也有關系。而工齡十年薪級工資的計算還是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公司的連續計算方法,但是相比于其他沒有工齡十年的員工來說,福利和薪酬多了一些。但是差別不會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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