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干幾天有工資發嗎?
如果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用人單位是需要正常發放勞動者勞動報酬的。如果用人單位拖欠自己的工資的,勞動者是可以行使勞動報酬請求權的,可以向用人單位索要拖欠工資。那么,如果是臨時工干幾天給工資嗎?下面,小編詳細為您介紹具體內容。
臨時工干幾天給工資嗎
勞動者工作了的,用人單位也是需要照常發放工資的
要工資的最好方法
第一步,一定要搜集您在公司工作過的相關證據,勞動合同,工作文件,工作照,工作記錄等等,越多越好,對你越有利,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在公司工作沒滿一年的,可以要求每個月的支付雙倍工資的賠償,工作滿一年的,就沒有了,法律上默認你已經簽了合同。
第二步,先到勞監大隊或者中隊去提交證據,因為勞動局不會第一時間受理,要先到勞監大隊去進行投訴,讓勞監大隊調解,它沒有強制性,只能到公司去進行調解,讓公司知道拖欠的嚴重性,如果調解成功,工資就可以追討回來,如果調解不成功,只能進行下一步。
第三步,到勞動局,進行勞動仲裁申請,首先要到工商局去打印公司的信息,要工商局進行蓋章的,然后再次把證據復印一式兩份,按照勞動局的要求上網下載申請書,進行填寫,然后填寫相關的資料,到勞動局進行立案。
拖欠工資要到哪里投訴
1、勞動局
2、勞動仲裁委
拖欠工資經濟補償金、拖欠工資賠償金勞動法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各位勞動者要是再遇到被工廠拖欠工資的情況,可以先與工廠進行協商,要是協商不成的話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直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是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還可以提起勞動訴訟。這就是應對工廠拖欠工資的辦法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臨時工干幾天給工資嗎相關內容,如果用人單位拖欠自己工資的,是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的,需要注意一年的勞動仲裁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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