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勞動合同怎么申請仲裁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證明,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有力保障,也是法律對用人單位的要求。那么,在發生勞動爭議時,公司并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此時勞動者如何維權?如何申請勞動仲裁?接下來由勞動法律網小編為大家詳細解答。
沒有勞動合同,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方法/步驟
勞動者在維護權益時,去勞動仲裁進行申請,勞動仲裁受理的條件是,需要證明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如果有勞動合同,那么毫無疑問,仲裁委員會直接就受理。但是大部分的公司并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針對未簽勞動合同的勞動者首先就需要先準備以下證據,來證明存在勞動關系。
1.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卡的銀行轉賬記錄
2.拖欠工資的書面證明(有會更好)
3.考勤記錄
4.同事的證人證言
5.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的記錄
6.社會保險繳費記錄
7.胸卡、門禁卡、工作證、工裝、工作卡等
如何申請
準備好了以上材料,再提交書面勞動仲裁申請書三份,申請書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 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 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4. 申請仲裁的日期。
注意:在提供勞動仲裁申請書時,還需要準備的資料:
(1)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一份,
(2)被申請人工商注冊登記資料一份,
(3)證明存在勞動關系證據:
費用問題: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
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一般來說,只要能證明存在勞動關系,都會予以受理。
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于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
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開庭前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不成的開庭審理。
仲裁裁決:開庭審理結束后,勞動仲裁委員會根據查明情況做出仲裁裁決書,并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十五日內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希望對解決您的法律糾紛能有所幫助。人們為了生存而去勞動,而勞動一般就會簽勞動合同,所以勞動合同作為絕大多數人在自己的一生中都會簽定的合同之一,我們都有必要了解它。當您遇到了單位不簽勞動合同的情況時,建議您可以去咨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幫助您有效的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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