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掩蓋非法勞動關系
2011-04-26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以簽訂承包合同的形式,來否認勞動關系的存在是用人單位常用的違法用工伎倆,下面給大家舉一個實例。
2004年1月李某與某公司簽訂“承包合同”,約定李某承包某公司一車間內的部分機器零件加工工作,公司按月向李某支付承包費,合同還約定,李某必須服從某公司的工作時間安排,接受公司安排的安全培訓,按時、按質、按量保證完成公司安排的生產任務。“承包合同”到期后,某公司不再與李某簽訂合同,因此李某申請仲裁,認為其從事單位的生產任務,并接受該單位的領導與管理,要求確認其與某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法院審理后判決確認李某與某公司之間構成勞動關系。
法官提示:目前餐飲、保潔、綠化、保安、停車管理等行業存在通過承包合同代替勞動合同的情形尤為突出。建議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簽約時還是要簽訂勞動合同,以便于發生糾紛后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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