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經濟補償嗎?
2016-10-26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勞動合同通常都有履行期限,履行期限到了,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取得補償嗎?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需要給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的幾種情形。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有補償可以分為兩種情況:
1、用人單位需要對勞動者進行補償情形: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到期終止時,在兩種情況下,用人單位需要對你進行補償:
(1)用人單位決定終止勞動合同,不再跟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降低了原合同約定待遇(如工資待遇、職位級別等)后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出終止合同。
2、用人單位不需要對勞動者進行補償的情形:
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
用人單位支付的經濟補償標準: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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