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行醫療終結?
2011-05-10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生病受傷是每個人都不想遇到的事,因為難受了身體還干癟了錢包。而對于在職的職工來說,還有其他更多的難題。比如若職工非因工致殘或患難以治療疾病,醫療期內的醫療終結該怎么辦?
解析:根據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企業職工非因工致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在醫療期內醫療終結,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系,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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