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未主動休年假能否視為放棄?
按照國家法律的規(guī)定,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的就可以休年假了,但是如果公司的員工沒有主動要求休年假,能不能視為員工自己放棄了年假呢?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單位根據(jù)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tǒng)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jīng)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shù),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jù)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 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shù)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于公務員和參照公 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屬于其他單位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這些規(guī)定說明,主動安排職工休年休假是單位的法定義務,單位應積極制定并公示年度職工休假計劃,并督促職工休假。除非員工主動提及補休年假,或者單位因工作需要沒法休年假,才能取消掉職工的年休假。
知識鏈接:公司旅游一般不能抵扣年假
年休假是勞動者的法定休假待遇,是勞動者自由支配休息、放松的時間。而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的各種福利待遇,如組織旅游、報銷旅游費等,只是在高于法定標準之 外給予勞動者的福利,是激勵員工勞動、提高待遇的一種舉措,從性質上講,旅游時間畢竟不是勞動者可自由支配的時間,因此不能與年休假相混淆。
下一篇:休過婚假和產假還能休年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