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應該如何維權?律師提醒:討薪手段要合法
時值年底,農民工討薪的新聞又多了起來。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2014年全國農民工總量約為2.7億人,其中外出農民工達到了1.6億左右。討薪難、無保險、無勞動合同……這些為城市發展做出貢獻的人每年卻都會面臨這些窘境。
云南律師馬律師,結合勞動者面臨的實際困難展開話題,當場解讀《勞動合同法》,為維權路上的勞動者支招維權,提供建議。
>>律師提醒:討薪手段要合法
大部分討薪的主體是農民工,爬塔吊、跳樓、圍堵等是近年來農民工討薪常見的方法。在社會輿論的壓力和執法部門的介入下,一些農民工拿到了自己的薪水或者工傷賠償。但是碰到一些惡意欠薪的老板,這樣的招數往往失效。
馬律師總結了自己近年來的辦案經驗——不少勞動者面對侵權采取了很多努力,但是不僅沒有討到薪水,反而使自身陷入違法的困境甚至招來牢獄之災。他說,行為人想要討要薪水,是民事法律的關系。公司或者事業單位欠薪,有欠債還錢的義務。但因討薪采用了不正當的方式,觸犯了刑事法律,是另外的一個法律關系,須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這種情況下,維權時采用合法的手段就顯得格外重要。
那么,在找到合法手段之前,我們需要先明確勞動者到底有哪些權利、權益。
◎法律規定的勞動者擁有的8項權力
在我國,勞動者享有的權利主要是通過《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來明確的。總結起來,勞動者的權利總共有8項:
1、平等就業的權利
2、簽訂勞動合同的權利
3、依法獲得報酬的權利
4、休息休假的權利
5、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
6、接受崗位培訓的權利
7、獲得社會保險福利的權利
8、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在以上的8項權利中,一般農民工朋友最關注也最觸痛社會的應該是第三項,即依法獲得報酬的權利。欠薪企業、老板直接侵害農民工的這項權利。
◎維權的四個合法渠道
相應的,馬律師在節目中,也給出了維權的四條建議:
1.申請支付令
在用工單位與勞動者達成和解協議,即用工單位開具了電子或者書面工資欠條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通過借條直接到法院申請非訴訟督促程序,也就是平時所說的支付令,要求用工單位支付工資。這是一種比較簡單的一個方法。
2.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如果用工單位不開具欠條或者拒不支付工資?馬律師說:“首先我們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投訴之后勞動監察大隊會到企業去聯系有沒有和解的意愿。如果沒有和解的意愿,勞動監察部門也會出具一個處罰決定書,要求支付。”
3.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在很多情況下,就算出具了處罰決定,用工單位仍然欠薪。那么,這時候應該怎么辦?馬律師建議這個時候可以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進入仲裁程序。在仲裁過程中,勞動者需要把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以及相關情況的材料提交給仲裁庭。仲裁庭會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來進行裁決。
4.到法院起訴
如果對裁決的結果不滿意或者用工單位仍然不履行支付義務,馬律師建議到法院起訴。不過,他提醒說勞動者必須先通過勞動仲裁,才能到法院提起訴訟。不通過仲裁,直接到法院起訴是不允許的。
一些惡意欠薪者,即使起訴、判決之后仍然拒絕支付。此時,勞動者可以憑調解書、支付令、判決書等生效的法律文件,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申請強制執行之后,如果仍然沒有結果,法院會曝光這些欠薪的黑名單。欠薪企業就不能再進行工商登記,也辦不了房、車的登記。
更嚴厲的措施,是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刑法》第276條對于以轉移財產逃逸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報酬,或者說有能力支付而拒絕支付的,數額較大,經過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然拒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到公安機關進行報案,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如果沒有勞動合同,遭遇侵權是否就束手無策?
馬律師介紹說,在實踐中,的確有很多勞動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仍然可以通過一些證據來證明勞動者和用工單位之間確實存在勞動合同關系。
◎這些證據包括:
工作證 服裝押金 工資條 銀行流水記錄 健康證 工資收入證明等
她提醒勞動者注意收集這些細小的證據,以便發生勞動爭議時維權。
而且,如果用工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關系,勞動者還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主張額外的賠償:
◎這些額外賠償包括:
1.雙倍工資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經濟補償金
如果是因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解除勞動關系了,勞動者可以要求用工單位滿一年的按一個月的工資進行補償。
3.補繳社會保險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自用工之日起30天內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如果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解除勞動關系后,勞動者也有權要求用工單位補繳社會保險。
馬律師說,拒不履行兌現薪水入刑之后,農民工到了年底就討薪的情況有了很大的改善。然而,維權成本高,維權程序復雜等依舊讓農民工討薪成為一個難解的社會問題。在她看來,首先應該加大普法力度,提高農民工維權意識和維權能力;其次,保證司法救助渠道暢通,擴大司法救助的范圍,降低農民工維權的成本,簡化維權程序,優先受理、優先審理、優先執行農民工案件,才能從根本上讓討薪的心酸新聞少一些,更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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