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改制過程中勞動爭議案件的特點
企業改制過程中勞動爭議案件普通的勞動爭議案件有哪些不同呢?有哪些特點呢?
企業改制中的勞動爭議有著與普通勞動爭議不同的特點。
企業改制過程中勞動爭議案件的特點:
一是此類案件產生的必然性、不可回避性。
這些有關企業改制的新型勞動關系糾紛,是深化企業改革過程中的必然現象,是新舊觀念、新舊機制碰撞的產物。因此,在企業改制過程中,出現一些勞動爭議是完全正常的,不必大驚小怪。
二是發案的集中性和階段性。
由于企業改制的時間比較集中,各地普遍推行,因此引發的勞動爭議也相對集中地在一段時間內訴到法院。而這些爭議作為特定時期的產物,在企業改制完成、現代企業制度建立、社會保障制度比較完善的情況下,必將逐漸減少并最終消逝。
三是爭議內容的特定性。
改制期間的勞動爭議多因企業實行減員增效、下崗分流引起,實質上是一種就業引起的爭議。
四是極強的政策性和法律的相對滯后性。
企業改制過程中產生的各種新型勞動關系,基本都是推行國家政策過程中的派生物,爭議的內容與政策的規定息息相關;而1994年制定的《勞動法》對這些新型勞動關系和勞動爭議估計不足,法律規定不夠具體。
五是更強的對立性。
由于人們思想觀念、對政策的理解、社會環境影響及在具體操作上的種種原因,改制中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往往對立情緒更加明顯。用工方往往更注意企業的效益,更強調用工自主權;而勞動者往往是委曲、困惑和自身合法權益被侵害的氣憤相交織,情緒激動,有的甚至采取上訪、靜坐的方式,要求政府出面解決。
六是廣泛的影響力。
這些糾紛雖屬人民內部矛盾,但若得不到及時妥善處理,也會導致矛盾性質轉化。有人指出,這些問題解決好了,卓有成效地降低失業率,將是我國繼1997年成功控制通貨膨脹、實現經濟“軟著陸”后的“第二次軟著陸”,這是跨世紀中國面臨的最大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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