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勞動爭議調解的一些問題
2017-03-15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發生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那對于調解又有哪些問題值得注意的呢?
一、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哪些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1、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2、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
3、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
4、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和企業代表組成。職工代表由工會成員擔任或者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企業代表由企業負責人指定。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成員或者雙方推舉的人員擔任。
二、勞動爭議調解應該如何申請?
1、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
2、口頭申請的,調解組織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調解的爭議事項、理由和時間。
3、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調解協議書
4、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并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后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5、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三、達成協議后一方不履行怎么辦?
達成調解協議后,一方當事人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四、什么情況下,勞動者可申請支付令?
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下一篇:勞動爭議協商、調解和仲裁制度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
勞動調解知識排行榜
- 01勞動爭議勞動者該如何與用人
- 02勞動糾紛調解有哪些方式?
- 03勞動調解應該去哪
- 04勞動爭議協商、調解和仲裁制
- 05勞動爭議的解決方式
- 06勞動爭議調解步驟
- 07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
- 08勞動調解時間
- 09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組成
- 10調解委員會調解不成的情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