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用工方式適合哪些崗位
2013-12-04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核心內容:勞務派遣作為一種特殊的用工形式和勞動關系,并不適合所有企事業用人單位,只適合一些特殊用人單位或特殊崗位。那么,哪些崗位適合勞務派遣用工方式呢?下面,勞動法網小編給您詳細介紹。
【一般勞務派遣用工方式都是哪些崗位適合呢】
非核心崗位:如銀行柜員、服務熱線、工廠生產作業員等。受編制限制的崗位:如郵遞員、后勤人員、司機、前臺等。需較長考察期的崗位:如客戶經理、保險顧問、行業顧問、行政人員等。階段性崗位:項目經理、程序員等。臨時崗位:如翻譯、主持人、禮儀小姐、短期文員等。
企事業單位用工,一般應以直接招聘錄用員工為主,并簽訂勞動合同,建立正式勞動關系。勞務派遣作為一種特殊的用工形式和勞動關系,并不適合所有企事業用人單位,只適合一些特殊用人單位或特殊崗位。
因此,《勞動合同法》限定了勞務派遣崗位的范圍: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但具體哪些崗位可認定為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勞動合同法》并沒有列舉,或許今后出臺的司法解釋或實施細則會有所涉及。
目前,有些企業的保安、保潔、綠化養護等特殊崗位用人,銀行、保險公司因編制所限使用編外人員,一般由勞務公司派遣勞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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