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生摔傷,企業(yè)被判賠12萬
2011-05-11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大三學生小陳在參加學校組織的頂崗實習, 去年9月經(jīng)學校介紹小陳到一家維修公司參加為期1年的頂崗實習。不料有一天小陳從公司的電梯井道墜落至地下二層底坑,將腰椎摔傷,構成9級傷殘。因此他向?qū)W校和實習單位索賠30余萬元。 庭審中,學校辯稱,學校已經(jīng)組織小陳與該維修公司簽訂學生實習協(xié)議,校方在此次事故中沒有責任。維修公司則認為,事故發(fā)生是小陳違章操作電梯導致,應自行承擔全部責任;且當時小陳并未與公司確立勞動關系,仍是在校學生,學校對他負有監(jiān)督管理義務。
近日,法院一審認定實習單位存在過錯,判決其賠償小陳近12萬元。法院審理認為,維修公司作為實習單位,應對小陳實習環(huán)境的安全負責。從現(xiàn)有證據(jù)看,案發(fā)時維修公司沒有提供足夠的技術指導和安全警示,在小陳進入井道時沒有進行任何阻止,從而導致他墜落受傷。因此,法院判決維修公司賠償小陳醫(yī)療費等近12萬元。
熱點文章點擊
工傷案例知識排行榜
- 01工傷私了協(xié)議能不能反悔撤銷
- 02 未簽合同無工傷保險由單位
- 03 無償幫工受傷誰負責賠償
- 04工傷認定48小時之限緣何屢引
- 05工傷索賠分四步走
- 06公司免責約定無效
- 07未繳社保下班途中出車禍誰擔
- 08工傷死亡賠償金分配案例
- 09“疑難雜癥”的勞動案件
- 10工傷糾紛重新鑒定加大賠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