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外地治療報銷需選好點
2010-12-10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根據《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就醫管理暫行辦法》(京勞社醫發[2001]23號)第12條的相關規定, 參保人員因公外出和探親期間,在本市行政區域外突發疾病不能回京治療的,可在當地一家縣級(含)以上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醫療費用按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審核支付。
退休職工李某因為回老家探親,今年兩次在外地就醫,可是家人為他辦理藥費報銷手續的時候,卻發現第一次的藥費可以報銷,另一次的卻不能報,這是什么原因呢?西城區人力社保局醫?频南嚓P工作人員給出了答案,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在外地就醫時,必須到基本醫療定點醫院進行治療,才能享受藥費的報銷。
根據這一規定,李某第一次在外地就醫是急診而且是在基本醫療定點機構,所以享受了報銷政策,但因其第二次就醫非急癥且就醫醫院為非定點醫療機構,所以其后發生的門診和住院費用不予報銷。
在此,提醒參保人員在異地治療一定要去基本醫療定點機構,如不是急癥,須回京治療才能享受醫保報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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