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單位已續付重傷民工費用
2005-12-08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昨日,晨報報道了泗洪來寧人員張雅良打工第三天摔斷腰椎,用工單位在治療中強行斷了醫療費、生活費,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施工單位表示愿意一次性支付張雅良回鄉休養期間的生活費和誤工費等費用,等張雅良基本康復后申請工傷鑒定,再商談具體賠償問題。
晨報相關報道刊出后,一天下來不少外地打工人員紛紛給記者打來電話,發表自己的看法。同是泗洪人的張冰峰說,張雅良既然在施工現場而且是在工作時間受傷,單位理應負責到底,中途停掉所有的治療費用是沒有道理的,應該受到處罰。南京市民盛先生也表示,單位在事故過程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該立即支付費用,讓受傷工人可以繼續得到治療。當天下午,記者再次與施工單位的張杰經理取得聯系,他認為當天的晨報新聞報道還是很客觀的,反映了實際情況,不過他還是強調,停付醫療費、生活費也是迫不得已。交談中,記者建議,張雅良出院后三個月內都不能下床活動,公司可以將這期間的生活費、誤工費等一次性支付讓他回鄉休養,等三個月后,張雅良傷勢有所起色可以下床活動后,再回到南京由公司負責申請工傷鑒定,雙方按照鑒定的工傷級別支付相應的一次性補償費用。張杰經理對此表示同意,認為這種處理方式很合理。
來源: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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