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受傷老板遛走 司法救助賠償不愁
2006-02-10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作為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法院司法救助的對象,河南籍民工劉存根今年春節前很幸運地從該法院執行法官的手中領取到了 2.5萬元的賠償款。
2005年5 月,劉存根在本區某建筑工地干活時,因工友操作失誤,導致其左手受傷,經法醫鑒定為八級傷殘。事后,包工頭陳某僅支付了1.8萬元的醫療費,便不知去向。萬般無奈之下,劉存根依法向鎮海法院提起訴訟,但由于生活拮據無法預交訴訟費,鎮海法院法官得知詳情后,主動為其辦理免交訴訟費的手續,還與區法律援助中心聯系,由援助中心為其指定律師免費為其代理訴訟。鎮海法院經審理缺席判決院陳某尚須承擔醫藥費、誤工費、傷殘賠償金等用等共計人民幣4.5萬元。
2006年1月,劉存根向鎮海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多方尋找被執行人陳某未果的情況下,鎮海法院依職權啟動拍賣程序,通過拍賣陳某留存的財產優先給付劉存根賠償款2.5萬余元。雖然還沒有得到足額賠償,但劉存根對鎮海法院的工作仍然非常感激。
據了解,近幾年來,寧波市鎮海區法院堅持對經濟確有困難的殘疾人、下崗職工、外地民工等當事人大開方便之門,凡能證明確實生活困難,并經法院查證屬實的,都可視具體情況分別予以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此外還開設“綠色通道”,對需要司法救助的案件實行“優先”制度,采取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等措施,及時維護和實現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
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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