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工幫14人非法套取13萬公積金被判刑
2006-02-15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中國法院網訊 31歲的鍋爐工朱某突然在同事和朋友眼中成為“有關系”的“大人物”,因為他有本事越過國家政策和規定,幫14人將公積金從銀行提前支取出來。2月14日,“神通廣大”的朱某被江蘇省蘇州市滄浪區人民法院以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2004年8月,朱某想把公積金賬戶上的錢提出,可惜苦于沒有任何辦法。在得知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提供村鎮建設工程位置申請審批書與江蘇省城鎮工程建設許可證兩份材料后,朱某立刻聯想到同事建房的情況,計上心來。朱某通過住處附近張貼的“小廣告”與制造假證者聯系,然后提供從同事那借來的許可證和審批書的樣品,讓造假者依樣偽造,雙方談好兩份250元。朱某在拿到做好的空白材料后,在里面填寫了自己的名字等相關內容,然后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大廳辦好相關手續并在工商銀行提取了4300元的公積金。
事成之后,朱某則在單位里吹噓自己的能耐,同事聽見后也紛紛托他幫忙。朱某則按此辦法非法提取住房公積金,自己從中收取10%左右的好處費。開始,朱某還較為收斂,只為本單位的同事“辦理”住房公積金提現,一段時間后,朱某覺得此項“業務”開展得較為順利,且利潤豐厚,膽也越來越大。還為社會上的其他人員辦理起了公積金提現業務。
2005年6月,當朱某等人在農行為曹某辦理非法提取公積金時,農行經辦人員發現所提供的結婚證夫妻姓名與提供的村鎮建設工程位置審批書中填寫的家庭人員夫妻姓名不一致,經過調查發現所有證明均為偽造。報案后,朱某被警方抓獲。至案發時為止,朱某已作案14余起,非法套取公積金13多萬元,獲利1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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