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縣法院妥善審結勞動爭議案件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隨著湟中縣漢東、大才等鄉的整體搬遷和甘河工業園區、多巴康川新城的建設等一系列“大事件”的作用,該縣形成了轄區內企業眾多,就業人口龐大的狀況,從而使得湟中縣法院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不斷增加。2012年,該院民一庭收案類型發生了大的變化,以往傳統上占較大比例的離婚案件大幅下降,而勞動爭議案件由去年的2件增至為今年的19件。
勞動爭議案件關系著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與社會的安定有序。作為化解矛盾糾紛的前沿陣地,該院民一庭認真落實 “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服務宗旨,克服案件多、人員少、任務重、壓力大的困難,全體法官“穿針引線促調解,不遺余力筑和諧”,在及時、妥善調處該類案件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有效提高了勞動爭議案件的審判效率,促進了和諧勞動關系的建立。截止11月底,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19件,審結19件,結案率為100%,調解結案17件,判決結案僅2件,調解率達89.5%。在化解勞動爭議糾紛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為維護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加強與仲裁、行政機關的溝通協調。主動與縣勞動仲裁委員會、用人單位、社保機構等部門進行溝通,對一些新頒布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案件處理中的熱點和難點,與相關人員進行多角度、多層次的交流探討,以案例研討、法規解讀的方式分析疑難案件,統一法律適用尺度。
二是加快辦案節奏。勞動爭議案件特別是勞動報酬爭議案件往往影響到當事人的生產、生活,若處理不及時,很可能會導致矛盾激化,引發信訪,影響社會穩定。民一庭對此類案件實行速裁機制,堅持快審理、快執行,并及時采取先予執行和財產保全措施,以保障勞動者在訴訟期間的正常生活。
三是注重調解,重視辦案效果。民一庭法官注重堅持以調解結案為主,要求每件勞動爭議案件判決前都必須經過承辦人、庭長乃至主管院長的調解;若調解不成時,要求法官堅持合法與合理并重,在適用法律規定時充分考慮現實情況,不簡單的機械判決,而是切合實際,充分向案件當事人釋明,講解判決所依據的法律和法理,使其明法服判,力求從根本上解決當事人的糾紛,減少當事人的訟累,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真正做到案結事了。今年以來,民一庭所審結的勞動爭議案件無一件因處理不當引發信訪或其他危及穩定的事件發生。
四是開展法制宣傳。以該院今年開展的“百名法官進百村”活動為契機,大力開展巡回審判和送法進村進企業活動,運用勞動爭議典型案例,在轄區以開設法制教育課、發放資料等方式,重點加強對勞動合同法方面的法律宣講及引導勞動者采取法律手段解決勞動爭議糾紛,提高勞動者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通過開展送法進企業、送法進村等活動,強化企業經營人員和勞動者的法律意識、證據意識、訴訟意識,使勞資雙方都能清晰了解到自身的合法權利義務,促進形成合法有序的勞動關系。(來源\湟中縣法院 文\王學軍 吳永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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