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東區開創勞動爭議的“雙贏”模式
2012-12-05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近日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今年來我區勞動爭議案件調解率達到70.9%,其中審前調解率達到60%左右,平均審前調解時間僅需15天,遠遠小于45天的法定仲裁期限。
近年來,隨著勞動爭議數量的迅猛上升,勞動者越來越善于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但這種對簿公堂的維權方式,往往使勞動者在訴訟時與所在單位傷了和氣,結果是贏了官司丟了崗位。
現在化解勞動爭議案件有了新舉措。我區積極探索并開創了勞動爭議的“雙贏”模式,通過審前調解工作前置的方式解決勞動爭議,避免了勞動關系雙方對簿公堂,還大大縮短了爭議處理時間,有效避免了社會矛盾的進一步激化。
去年4月,在一家進出口公司做搬運工的高師傅工作時不小心從車上摔下來,導致雙跟骨骨折。由于不了解政策,今年6月他才到市勞動鑒定委員會申請,審定致殘等級為9級,后來單位要求到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再次鑒定,被評定為10級。這兩個級別在賠償數額上存有2萬余元的差異,雙方就此產生分歧,遲遲未能達成一致意見。11月初,雙方到區勞動人事仲裁院申請仲裁。仲裁員按照審前調解的工作要求,積極做雙方工作,最終雙方彼此讓步,均得到了滿意結果。該案從受理到調解成功,僅用了一天時間,提高了勞動爭議的處置速度,也降低了勞動者的申訴成本。
為了提高審前調解的成功率,我區還對仲裁員進行了心理學等相關培訓,希望通過準確把握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的心理來緩解雙方的對立情緒。此外,我區還經常組織仲裁員進行經驗總結與交流,分享調解的成功經驗,以提高調解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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