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護費與員工福利費有何區別
勞動保護費是指確因工作需要為雇員配備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護用品等所發生支出。那么,勞動保護費與員工福利費有何區別呢?下面勞動法律網小編為你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勞動保護費與員工福利費有何區別
企業發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規定的支出項目,應作為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按職工福利費的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
說明《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職工集體福利和用于員工個人的福利,
職工集體福利可分為三類:
1)為職工生活提供方便、減輕家務勞務而舉辦的集體福利設施,如食堂、哺乳室、托兒所、幼兒園、浴室、理發室、縫紉組、洗衣房、醫務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浴室、理發室、縫紉組、洗衣房、醫務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2)為解決職工不同需要、滿足職工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方面需求、減輕其生活費用開支而建立的各項福利補貼,如生活困難補助、上下班交通補貼、探親路費、洗理費、房租補貼、水電補貼、煤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衛生費、書報費、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喪葬補助費、安家費等。
3)為活躍和豐富職工文化生活建立的各種文化設施,如圖書館、文化宮、俱樂部、體育場館等。
在實際工作中,判定一項費用如工作現場發放的冷飲、定期發放的毛巾、肥皂等費用,屬于勞動保護費還是職工福利費用,就看此項費用是否屬于上述規定的職工福利費扣除范圍,屬于此扣除范圍就列入職工福利費,否則列入勞動保護費。
勞動保險支出是指確因工作需要為雇員配備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護用品、防暑降溫用品等所發生的支出。
二、勞動保護費的有關規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084號)第十五條和第五十四條有關規定:納稅人實際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可以扣除。勞動保護支出是指確因工作需要為雇員配備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護用品,防暑降溫用品等所發生的支出。稅法沒有規定具體的列支標準,只要是企業發生的合理性的勞保支出可據實列支。
三、判斷勞動保護費是否能夠稅前扣除的關鍵是:
(1)勞動保護費是物品而不是現金;
(2)勞動保護用品是因工作需要而配備的,而不是生活用品;
(3)從數量上看,能滿足工作需要即可,超過工作需要的量而發放的具有勞動保護性質的用品就是福利用品了,應在應付福利費中開支,而不是在管理費用中開支。
按照物業管理企業的財務管理規定:企業在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維修、管理和服務等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按照國家規定計入成本、費用。
1,直接材料費包括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直接消耗的各種材料、輔助材料、燃料和動力、構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等。
2,直接人工費則包括企業直接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等人員的工資、獎金及福利等。
3、間接費用包括企業所屬物業管理單位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及福利、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水電費、取暖費、辦公費、差旅費、郵電通訊費、交通運輸費、租賃費、財產保險費、勞動保護費、保安費、綠化維護費、低值易耗品攤銷及其他費用等。
4、實行一級成本核算的企業,可不設間接費用,有關支出直接計入管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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