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稱經營不好拒發年終獎
2011-01-13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每到年底,職工最關注的話題莫過于年終獎。王女士和劉女士所在的中國旅游出版社稱其經營不善,拒發年終獎。北京東城法院日前判決出版社如數支付年終獎。
王女士被中國旅游出版社派到中國旅游書店工作,工資由出版社發放。她稱,依據其經理簽名的獎金核算表,她可拿到2007年年終獎金、2008年上半年獎金、2008年年終獎金共4萬余元,但出版社未支付這部分年終獎。她提起勞動仲裁,東城勞動仲裁委裁決出版社如數支付獎金。出版社不服,于今年7月起訴至法院,稱王女士所在的書店嚴重虧損,按規定不再發放獎金。
法院審理認定,按照出版社的工資改革方案,每年制定獎金管理辦法。但出版社未出示2007年及2008年的獎金管理辦法,該社僅憑員工工作任務及經濟效益的完成情況確定獎金,并拒付王女士獎金,缺乏依據。法院一審判決出版社向王女士支付4萬余元獎金。一審宣判后,出版社提起上訴,但再遭敗訴。據悉,曾在該出版社工作的劉女士遭遇也很類似,法院判決她將獲得未支付的年終獎3萬余元。
審理法官表示,我國法律對年終獎并無特別規定,如果勞動合同里、單位規章制度沒有規定年終獎,勞動者很難通過法律途徑要回自己的辛苦錢。雖然年終獎也算工資組成的一部分,但在審判實踐中很難適用“同工同酬”這一原則。法官建議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最好將各類獎金都予以明確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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