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保險和醫保是否可以同時享有?
2011-03-26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為了保障普通市民的健康情況,我國公民可以參加街道民政的社會保險。那么社區的醫保和職工的醫療保險是否可以一起共同享有呢?
去年9月份,我在街道參加了城鄉居民醫保,今年1月份我找了一份工作,又在單位參加了職工醫保。如果將來我到醫院看病能不能兩個待遇都享受?假如單位有幾個月沒繳納保險,我是不是可以享受城鄉居民醫保?
答:據天津市勞動保障電話咨詢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依據《關于進一步明確參保人員重復參加職工和居民醫保有關待遇問題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10〕386號)規定:對重復參加職工和居民醫保的人員,按時足額繳納職工醫保費用的,直接納入職工醫保待遇范圍,不再重復居民醫保待遇;中斷繳納職工醫保費用的,中斷繳費期間納入居民醫保待遇范圍;對按規定補繳職工醫保費用的,補繳后恢復職工醫保待遇,不再重復居民醫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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