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可以終止或者不可以終止的情形有哪些?
勞動合同終止后勞動關系就不存在了,那么什么是勞動合同終止呢?所謂勞動合同終止是指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滅,即勞動關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實的出現而終結,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原有的權利義務不再存在。那么什么情況下勞動合同可以終止,什么情況下勞動合同不可以終止呢,下面勞動法律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一、勞動合同可終止的情形
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的六種終止條件(到期終止或法定終止)。
《勞動合同法》第4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什么情形下不能立即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期滿不能馬上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延期終止)。
《勞動合同法》第45條: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緩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42條指的是以下六種情形: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病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通過上文勞動法律網小編關于勞動合同可以終止或者不可以終止的情形有哪些的介紹,我們可以知道勞動合同可以終止的情況有6種,不可以終止的情況也有6種,如果違法終止合同的話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如果您還有其他的勞動法律問題歡迎咨詢勞動法律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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