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工傷先賠償還是先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在工作期間發生意外傷害,導致一段時間或長期無法工作,這對勞動者身心的損傷是無法想象的,但是有不少的企業想著員工受傷后還有要照原來的工資待遇按月補償給受傷員工,就想著將員工辭退。那么發生工傷先賠償還是先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律網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發生工傷先賠償還是先解除勞動合同
工傷在等待鑒定結果期間,公司是不能跟傷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在鑒定結果出來之后,公司能否跟傷者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合同之后的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以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得根據你的傷殘等級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單位如何解除勞動合同步驟
1、制作書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且送達給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應當載明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事實、理由及依據。
2、工作交接:用人部門安排員工依照相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
3、結算薪資:在員工辦理完畢工作交接后,財務科應當結算并支付該員工的薪資;
4、勞動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結清薪資后,勞動合同即時解除;
5、出具離職證明: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人力資源科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6、備案:對解除的勞動合同的文本原稿、原電子檔案以及員工過失的證據進行備案,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三、工傷后解企業何時解除勞動合同
企業解除工傷員工勞動合同的條件:
1、動者因工負傷但未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并享受12 個月的停工留薪期。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如工傷員工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工傷康復,用人單位可以依法或依據約定與工傷員工終止合同。如工傷員工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工傷未康復,勞動合同應延續至工傷員工康復。
2、動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分情況處理: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相應工傷醫療待遇,直至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合同終止。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果工傷員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或者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通過以上文章的閱讀,我們已經清楚,工傷在等待鑒定結果期間,公司是不能跟傷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在鑒定結果出來之后,公司能否跟傷者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合同之后的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以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得根據你的傷殘等級確定。以上是小編整理的知識,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勞動法律網歡迎您隨時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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