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限合同不是鐵飯碗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連續工作10年以上,職工提出可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近日,廣漢某制藥公司職工向本報投訴稱,截止去年12月31日,他們有幾十名職工已在公司連續工作了15年以上,此次合同到期,他們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只愿意三年一簽,“到期不簽,屬自愿解除勞動關系。”
職工投訴:連續干了15年,不給簽無固定期限合同
近日,廣漢某制藥公司多名職工給本報打來求助電話稱,公司現有職工400余人,其中有幾十名職工都在公司連續工作了15年以上,到去年12月31日,他們合同到期,許多職工提出要求公司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與他們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提出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根本不同意!”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職工氣憤地說,截止去年12月31日,公司職工的勞動合同都到期了,公司要求職工三年一簽。400余名職工,大部分按公司要求,重新簽訂了勞動合同。然而,連續干了15年以上的幾十個職工,提出了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否則,不愿意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公司說什么都不愿意給我們簽,還下了最后通牒,到期不簽,算自愿離職處理!”
公司回應:愿意與公司簽合同的,都是依法簽訂
當日接到投訴,記者迅速趕到廣漢并同廣漢市總工會取得了聯系。得知情況后,廣漢市總工會高度重視,立即派員與記者一道來到該制藥公司了解情況。
記者一行說明來意,該公司有關負責人將記者一行帶到正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辦公室里,指著桌子上簽訂的勞動合同介紹道,公司現在職工400余人,其中有很大部分是農民工,公司不但每年都與他們簽訂了勞動合同,還給他們都購買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該負責人還專門請來公司的法律顧問劉律師,讓他給解答公司怎樣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劉律師告訴記者,考慮到每年一簽麻煩,于是他建議公司三年一簽。截止當日上午,已有370多名職工簽訂了勞動合同,只有個別職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最后,該公司有關負責人當即表示,對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職工,只要事先主動提出,公司同意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律師說法:簽了無固定期限合同,也非“鐵鈑碗”
1月6日,記者采訪了四川省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師杜偉,他表示,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職工連續在用人單位工作了10年以上的或已連續簽訂兩次勞動合同,第三次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主動提出,用人單位須與職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像廣漢這家制藥公司有部分職工已連續工作了15年以上,依法公司應當與他們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同時,杜律師認為,很多公司不愿與職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認為一旦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要管他到退休。“其實這是一個誤區,即使公司與職工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并非‘鐵飯碗’,如果他嚴重違反公司規定及公司有重大變更或裁員,同樣可依法解除其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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