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申請法律援助將更方便
2011-09-16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石市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拓寬為貧困殘疾人提供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以下稱《意見》)。
《意見》規定,接受市殘聯維權機構或法律援助機構提供法律援助的殘疾人,可向當地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門,申請免、緩交訴訟費、上訴費、執行費、保全費、勞動能力鑒定費、醫療事故鑒定費、人身傷殘鑒定費、人身損傷程度鑒定費、各種鑒定費和其它有關訴訟期間的費用,相關部門應當予以批準。
《意見》明確殘疾人法律救助和法律援助的范圍:請求給付贍養費、撫育費、撫養費的;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發生勞動、婚姻、經濟、人身賠償等糾紛的;虐待、歧視、遺棄、侮辱殘疾人的;刑事案件和追索侵權賠償的;公民民主權利受到侵犯的等需要接受法律救助和法律援助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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