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開除試用期員工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嗎?
一般情況下,員工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都會約定試用期,一般情況下會約定個2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期間如果公司開除員工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嗎?補償多少呢?下面勞動法律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司開除試用期員工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嗎?
一、公司開除試用期員工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嗎?
試用期屬于用工方與勞動者之間的考察期,在這個期間內,勞動者可以無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工方解除勞動合同。而用工方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或代通知金,應當區分解除勞動合同的事由。若因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其他勞動者個人原因導致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例如:勞動者違紀、造成重大損失、刑事犯罪、勞動教養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時,用工方也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代通知金。
但是,若是因為用工方的原因解除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需要征求勞動者的意見。在勞動者同意的情形下,簽訂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并依據協議約定,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在勞動者不同意協商解除,而用工方又因自身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原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0天通知,沒有通知的要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當然也需要根據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所以,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因用工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用工方需要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的),并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本人。但考慮到試用期的特殊性,試用期滿就要轉正,因此,一般采用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
二、法律對于試用期是怎么規定的?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三個月以上的,才可以約定試用期;
2、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半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
3、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到一年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0天;
4、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0天;
5、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6、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
7、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8、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即使調動崗位也不能重新約定試用期。辭職后再重新入職的是否有試用期,法律無規定。
9、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通過上文勞動法律網小編對于公司開除試用期員工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嗎的整理介紹,我們可以知道試用期是相對比較特殊的一個時期,在試用期內切記不要做出損害用人單位利益的事情,否則的話,自身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至于公司開除試用期員工需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還需要看具體情況,一般來說正常的解除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勞動法律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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