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公司不賠償怎么辦
在我們步入社會參加工作后,可能都會面臨辭退或者辭職的情形, 在實踐中,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正當理由就將員工辭退的要對員工作出一定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的具體數額根據員工的工作年限以及月平均工資來具體確定。那么,辭退公司不賠償怎么辦呢?下面就由勞動法律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一下。
一、辭退公司不賠償怎么辦
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金,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一)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二)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后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后開庭審理,之后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于裁決書不服,我們可以起訴到法院;
(三)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二、違法辭退的補償金怎么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三、辭退和辭職有什么區別
1、兩者的定義不同:
(1)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
(2)辭退是指解除聘任的職務,不再聘用。
2、兩者的行為主體不同:
(1)辭職的行為主體是國家機關公職人員或者勞動者。
(2)辭職是指由國家權力機關依法選出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向國家權力機關提出辭去當選職務的行為;
3、兩者的作用不同:
辭職是國家機關公職人員或者勞動者的自主行為,有利于人力資源的流動和優化配置。
以上就是勞動法律網小編為您整理的有關辭退公司不賠償怎么辦的相關內容,綜上,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金,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我們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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