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假與產假的區別有哪些?
計劃生育假不單指產假,而包含產假在內的還有其他女職工依法享有的假期。它與產假有什么區別?小編將在下文跟大家說說,計劃生育假和產假的區別有哪些?請看下文:
一、計劃生育假和產假的區別
計劃生育休假并不是單獨指女職工產假,而包含了婚假、女職工產假、宮內放節育環、取節育環、計劃生育人流及引產多種假期,而女性職工視情況可依法享有假期。
而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職業女性休產假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由社保統籌基金報銷相關醫療費和發放生育津貼;職業女性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承擔。
產假一般是指女方生孩子及哺乳期間所享有的帶薪假期,計劃生育假是指男女方實行計劃生育期間所享有的帶薪假期,如:結扎,放環手術后等。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根據勞動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險字〔1988〕2號)有關規定,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30天的產假;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42天產假。 另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頒布的《計劃生育條例》,對晚婚、晚育職工,普遍給予了延長一定產假期限的獎勵。
二、國家規定的計劃生育休假:
1、婚假:凡符合婚姻法規定的休假3天,(要參照身份證、結婚證及男方單位的婚育證明)。
2、女職工產假:正常產假為90天(可在產前休15天),難產增加15天(手術助產);多胞胎增加14天;晚育假增加15天;領“獨子證”后增加30天。產后結扎輸卵管的另增加21天假。女職工懷孕滿7個月~產后小孩未滿1周歲,暫停上夜班,每4小時內給哺乳時間40分鐘。
3、宮內放節育環:自手術之日起休假3天,7日內不得安排重體力活。
4、取節育環:休息1天
5、計劃生育人流及引產:妊娠 < 2個月流產休15天;妊娠大于2個月~4個月流產的休30天; 大于4個月休產假42天。
三、國家規定的產假及哺乳假:
1.單胎順產者,給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后休息75天。
2.難產者,增加產假l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3.妊娠三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產假30天,妊娠三個月以年7個月以產者,給產假45天。
4.女職工生育后,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應照顧其在每天勞動時間內授乳兩次,(包括人工喂養)每次單胎授乳時間30分鐘,亦可將幾次授乳時間合并使用。多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增加30分種。
綜上,小編認為計劃生育假與產假的區別在于它們范圍不一樣的,所休的假期也不同。計劃生育假可以包括產假,所以可以這么說兩者都是有自己的適用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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