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短信沒回復,可以視為默認批準嗎?
2011-01-13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家里有事打個招呼,頭疼腦熱開張假條,這些似乎是大多數勞動者常用的請假方式。但請假方式不當不僅可能讓勞動者丟掉“飯碗”,還會在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間慢慢筑起一道互不信任的鴻溝。
短信請假無回復 未上班視為曠工
某食品公司的劉女士尚處于試用期,一天,她以短信形式向部門經理請假,稱家里有急事,但部門經理未作回復,劉女士視為準假,未到崗上班。幾天后,食品公司以劉女士連續曠工3天為由將其辭退。劉女士認為公司應支付自己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遂訴至法院。法院審理認為:劉女士認為其向部門經理請假,對方未回復應視為默許,此種意見缺乏依據。劉女士尚在試用期,食品公司據此解除其勞動合同并無不妥,不需向劉女士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
特別提醒
劉女士請的是事假,應該以面對面或電話溝通的方式,正式誠懇地請假。此外,用人單位可在制定《員工手冊》或內部規章時,把職工請假的流程具體細化,經民主程序制定并進行公示告知后,該制度即對職工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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