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件就應享受年休假
2011-12-19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符合條件就應享受年休假
【案例】于某是一名派遣工,在某派遣單位已工作一年多了。一年來,于某先后被派往多個單位從事臨時性工作。現在快過節了,同出外打工的姐妹都要回家過節,于某也想回家看看,可公司表示他們這類派遣工的帶薪年休假待遇,沒人負責。
【說法】勞務派遣單位是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于某的帶薪年休假待遇應由勞務派遣單位負責。《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及《企業職工帶薪休假實施辦法》第3條的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以下簡稱年休假)”。于某符合上述條件應享帶薪年休假待遇,不應因派遣工從事的是多個被派遣單位的臨時性工作而不給。
下一篇:帶薪休假 有關免職的漏洞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