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休年休假工資如何支付
核心內容:本文主要由勞動法律網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關于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的內容,包括帶薪年休假的天數,不得享受年休假的情形,不休年休假工資如何支付,帶薪年休假的折算等等,希望對您有幫助。
第一、休假天數。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關于累計工作時間的確定,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復函(人社廳函〔2009〕149號)第二條的規定,“累計工作時間”,包括職工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從事全日制工作期間,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可以計算為工齡的期間(視同工作期間)。職工的累計工作時間可以根據檔案記載、單位繳納社保費記錄、勞動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確定。
第二、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ǘ┞毠ふ埵录倮塾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ㄈ├塾嫻ぷ鳚M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ㄋ模├塾嫻ぷ鳚M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三、不休年休假的工資支付。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第三款規定,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镀髽I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第四、帶薪年休假的折算。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休年休假條件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第五、年休假與其他假的關系。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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