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競業禁止協議要注意什么問題
有得時候企業會跟勞動者簽訂競業禁止協議,那么如果你是那個被簽訂協議的人,那么恭喜你,說明你是公司很重要的人,實際上,依據我國法律,競業禁止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特定人員。那么,競業禁止的對象有哪些,勞動法律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簽訂競業禁止協議要注意什么問題。
一、競業禁止的對象有哪些
可以作為競業禁止對象的主要有以下五類人:
1、高層管理者,掌握企業大量商業秘密;
2、技術研發人員,掌握企業技術秘密;
3、高級營銷人員,直接掌握著大量的客戶資源;
4、重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如HR、財務管理、法務管理人員,許多公司關鍵資料都在他們那里;
5、重要信息員,企業內的各種調研數據等都掌握在他們手里。這主要是針對咨詢行業來說。
二、簽訂競業禁止條款要注意什么問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3條和第24條的規定,簽訂一份公平、合法的競業限制條款或協議,應注意以下方面:
1、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2、用人單位給付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是勞動者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前提,補償數額應明確,支付方式是在勞動者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期限內按月支付。
3、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違約責任要有明確約定。所約定的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義務應支付的違約金數額必須合理、可行,不能超過勞動者的經濟承受能力。
4、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其中,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兩年;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原則上應當以能夠與用人單位形成實際競爭關系的地域為限。
通過上文勞動法律網小編對于簽訂競業禁止協議要注意哪些問題的整理介紹,我們可以知道單位不會與所有的職工都簽訂競業禁止協議,只能跟特定的人簽訂,也就是上文所指的競業禁止的對象。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勞動法律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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