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禁止案件的管轄問題
2011-12-29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因競業禁止糾紛涉及到企業與員工的關系,如果企業從競業禁止條款或協議的角度,要求員工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應當作為勞動糾紛處理;若企業以違反競業禁止為由起訴新用人單位不正當競爭,此時違反競業禁止已經成為侵犯他人權利的手段,應作為不正當競爭案件由人民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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