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中協(xié)商補償有沒有金額限制
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勞動爭議是由于用人單位非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那么勞動爭議中協(xié)商補償有沒有金額限制?勞動法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勞動爭議中協(xié)商補償有沒有金額限制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額有限制的,經濟補償最長支付12個月,而每月經濟補償不能超過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嗎
按規(guī)定,法律并不限制公司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過實施時要區(qū)分以下情況進行:
1、跟員工協(xié)商一致
只要雙方對公司立即解除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合意,那么便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系,不受其他限制。
不過,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按規(guī)定要支付員工補償金。
2、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出現有以下幾種情況,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
(2)員工嚴重違紀;
(3)員工造成重大損害;
(4)員工同時建立兩個勞動關系,并對本職工作有嚴重影響或經提出拒不改正;
(5)簽訂勞動合同時,員工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訂立勞動合同。
(6)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并且,員工出現有以上過錯,公司單方解除勞動關系時,公司也不用支付補償金。
三、公司賠償私下協(xié)議有效嗎
公司和勞動者就賠償問題簽訂協(xié)議書后,如果協(xié)議書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協(xié)議書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通過分析知道,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員工和公司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有一定的限制,經濟補償最長支付12個月,每月經濟補償不能超過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勞動法律網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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