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轉移需要注意的問題
現在在很多的公司上班都是需要簽訂合同的,這里所說的合同指的就是勞動合同的,這里面就涉及到了勞動關系了,很多人對于這些都不是非常的清楚的,那么勞動關系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勞動關系轉移需要注意的問題?小編為您總結了相關知識,供您參考,希望下文中的知識可以幫助到您。
勞動關系的法律特征
1、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法》第一條;“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2、國家通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勞動法》第十條;“國家通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
3、勞動法適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包括外資企業)。《勞動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勞動關系轉移單需要注意的問題
第一,要保留員工關系轉移原因的證據,以證明企業的行為確因客觀情況,而非主觀惡意,以便在發生法律訴訟時,不至于太過被動。
第二,要與員工進行充分的協商。關于協商,需要注意三點。
首先,在確定轉移員工的名單后,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采取召開全體會議,也可以召開部門內會議,由部門負責人對涉及到的人員進行小范圍開會。無論哪種會議方式,企業在此期間均應注意保留證據。比如,在召開會議時,要求所有涉及員工簽到。在會議中,企業應坦誠地告知勞動者企業的客觀情況,如業務轉移、部門取消等等,并且將這些宣講內容寫入會議紀要。同時,對于工齡等敏感問題不要回避,最好在會議上向員工明示,到新單位后工齡累計計算,如果不同意轉移的,則按照法律規定根據勞動者在本企業的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避免不同工齡的員工在比較經濟補償金時產生心理不平衡的現象。案例中的余某實際就是這種情況,因其在該企業工作差一點不滿一年,所以只能拿到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和其他同事相比難免心有不滿,從而向企業提出更苛刻的解除條件。在開會完畢,會議記錄上應要求全體與會人員簽字,以證明員工知曉該情況,并且與員工進行了協商。
其次,為了使員工勞動關系順利轉移,除了本企業內部的宣傳外,接收企業友好的態度和優良的福利待遇也會成為促成員工關系轉移的另一個關鍵因素。
再次,對于個別不配合的員工,企業除了大會上的宣講外,再提供單獨溝通的機會,并且保留與其協商的證據。
除了上述保留員工關系轉移原因的證據和與員工進行充分協商外,還要及時辦理勞動關系解除手續。員工關系轉移不要無限期地協商,以免擴大企業的損失,產生更多的變數。
小編提醒您,在與員工經過幾次協商后,個別員工仍然不同意轉移的,企業應及時與員工辦理勞動關系解除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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