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訴訟獲勝的技巧有哪些
2013-12-06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核心內容:想要在勞動訴訟中掌握更多勝算,最佳辦法就是盡可能多的擁有對自己有利的證據。那么在舉證的時候要掌握什么技巧呢?下面,勞動法網小編給大家整理了勞動訴訟獲勝的技巧,希望對您有幫助。
第一、舉證方在向法庭提出證據材料時,應向法庭說明該證據材料的來源、種類及欲證明之事實。證據材料為物證的,一般應提供原物。對于不宜直接提取的物證,或者易損壞、消失、變質、易燃、易爆物品等,可以提供該物證的照片、錄像,或對該物證的檢查筆錄等。
第二、證據材料為書證的,應當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復制件、影印件、副本、節錄本等。證據材料為檢查筆錄及鑒定結論的,應當提供原件。證據材料有使用外國語言文字的,應由提供該證據材料的一方翻譯成我國通用的語言文字。證據材料的翻譯,應由專門的翻譯機構進行。
第三、證據材料為視聽資料的,應當提交未被剪輯、加工過的原始資料。
第四、證據材料為證人證言的,若該證言對案件事實的認定起關鍵作用,則作出該證言的證人為關鍵證人。關鍵證人應當到庭作證。關鍵證人出庭確有困難且經人民法院許可的,可以直接提交書面證言。
【備注】:舉證應當及時。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應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舉證確有困難的,應在舉證期限屆滿前以書面形式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是否準許,由合議庭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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