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監察大隊的職責是什么 勞動監察大隊討薪的流程有哪些
在日常工作中,勞動者常常遇到自身合法權益遭到用人單位侵害的情況,如用人單位拖欠工資、不給員工買社保、拒不支付加班費等等。這時,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下勞動監察大隊的職責是什么,勞動監察大隊處理投訴的程序是什么呢,下面就為具體進行解答。
一、勞動監察大隊的職責
對于拖欠工資,查證屬實的,勞動監察大隊會依法責令用人單位支付。
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第十七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情況復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第十八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根據調查、檢查的結果,作出以下處理:
(一)對依法應當受到行政處罰的,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二)對應當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理決定;
(三)對情節輕微且已改正的,撤銷立案。
發現違法案件不屬于勞動保障監察事項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二、勞動監察大隊處理投訴的程序
(一)登記立案
對發現的違法行為,經過審查,認為有違法事實、需要依法追究的,應當登記立案。
(二)調查取證
對已立案的案件,應當及時組織調查取證。
(三)處理
在調查取證后,對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案件,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作出處理決定。處理決定作出前,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聽取當事人申辯。
(四)制作處理決定書
勞動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處理決定,應當制作處理決定書。處理決定書應當加蓋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印章,并載明:
1、當事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況
2、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違法事實
3、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或規范性文件
4、處理結論
5、處理決定的履行日期或者期限
6、當事人依法享有的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7、作出處理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8、作出處理決定的日期。
上面就是關于“勞動監察大隊的職責是什么,勞動監察大隊處理投訴的程序是什么”的全部內容。從上文我們了解到,勞動監察大隊是勞動者們投訴,或尋求幫助的重要途徑。勞動監察大隊在處理勞動者投訴的程序中,如果勞動監察大隊已經登記立案,是需要對案件進行調查取證,根據證據來制定相關的處理決定書,以此追究企業單位的法律責任。
下一篇: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范本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
勞動調解知識排行榜
- 01勞動爭議勞動者該如何與用人
- 02勞動糾紛調解有哪些方式?
- 03勞動調解應該去哪
- 04勞動爭議協商、調解和仲裁制
- 05勞動爭議的解決方式
- 06勞動爭議調解步驟
- 07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
- 08勞動調解時間
- 09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組成
- 10調解委員會調解不成的情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