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勞動部門創新勞動爭議調解模式成效顯著
近年來,深圳市勞動爭議數量飆升,自2001年深圳在全國率先成立勞動爭議仲裁院以來,勞動爭議案件一直在每年1.3萬宗以上高位運行,2008年更是激增至52141宗,涉案人數近19萬人,涉案金額超過40億元,無論是案件總數、涉案人數和涉案金額均為全省乃至全國之最。
全市各級勞動部門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堅持“預防為主、基層為主、調解為主”的工作方針,盡可能把勞動爭議化解在初始階段,逐步探索創建可持續發展的勞動爭議調解模式。在各級領導的關心和支持下,在全市各級勞動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已初具規模,取得了顯著的成效,2008年我市各級仲裁機構以調解方式結案18619宗,案外調解4075宗,分別為上一年同期的4倍和1.2倍;調解結案率達45%。一批重大勞動爭議集體案件通過調解方式得到了妥善解決,為我市勞動關系的和諧發展和社會的繁榮穩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級調解網絡化解勞動爭議
把調解工作重心下移,關口前置,在社區、街道等基層建立調解組織,由勞動部門牽頭,相關業務部門人員聯動運轉,變被動應對為主動出擊,從源頭上治理化解各種不穩定因素,力爭“小事不出社區,大事不出街道”。
南山區作為特區內面積最大、勞動密集型企業最集中的一個區,成立了區、街道勞動爭議調解中心,98個社區均建立了勞動爭議調解小組,三級調解組織都設有專門的接訪調解窗口,當事人可以選擇就近的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區調解中心還制作了540塊溫馨提示牌,懸掛于全區各社區主要路口及工業區內,發放了2萬張便民卡,公布調解組織地址和辦公電話,勞動者僅需提供有效證件便可申請調解。在勞動者提出請求之初,立即以電話、協調函、預約等方式進行現場調解,同時堅持采取仲裁員直接接訪、調處爭議的方式,增加調解工作的權威性,在前期調解工作未取得實質進展的情況下,立即啟動勞動監察程序,做到上門調解與主動監察相結合。
據統計,自2007年6月1日正式創建以來,南山區三級調解網絡共調處各類勞動爭議9586宗,為勞動者追回工資、經濟補償等達1.16億元,其中僅2008年就處理勞資糾紛6612宗,追回各類款項共7424萬元,現場調解的案件占總量的75%,一次性調解成功率更是高達82%。去年8月,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在我市調研時,對以南山三級調解網絡為代表的深圳模式給予了充分肯定。
整合勞動爭議調解資源形成合力
寶安區西鄉街道通過整合勞動、司法、城建和社保等多方的資源,建立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行政調解有機銜接機制,采取設立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駐勞動辦調解工作室的形式,實行“直通車”的工作模式,實現了勞動案件的來訪、調解和結案“一條龍”服務,使渠道更暢通,群眾更方便,解決了許多“勞動管不了,法院管不著,部門管不好”的棘手問題,為維護社會穩定發揮積極的作用。僅2008年,西鄉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駐勞動辦調解工作室爭議聯調室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1275宗,成功調解1226宗,涉及14254人次、金額3140.65萬元,其中加工企業糾紛案件833宗,建筑工地糾紛案件442宗。
2008年5月6日,羅湖區編委下文成立了羅湖區勞動關系矛盾調解中心和10個街道勞動關系矛盾調解中心,整合人民調解組織與勞動部門的力量,開展勞動爭議的調解工作。區勞動仲裁委員會與兩級調解中心傾力合作,相互支持,調解中心調解成功后可將調解協議置換成仲裁調解書,確保調解的成功率和權威性。經過一年多的努力,在全區勞動爭議總量增長3.2倍的情況下,羅湖區取得了“一升一降”的顯著成績:一是調解率大幅提升,2008年共調解案件1139宗,調解結案率為47%,分別為去年同期的7.3倍和1.9倍;二是集體案件量大幅下降。2008年共受理30人以上重大集體勞動爭議81宗,同比下降33.1%,遠低于全市123%的平均增幅,是我市唯一集體爭議數量出現下降的區。
今年初,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專門下文成立加強勞動爭議調解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勞動爭議調解中心作為具體辦事機構。調解中心從勞動關系、勞動信訪、勞動監察、勞動仲裁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專門的調解隊伍,2月10日正式掛牌開展工作。市級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正式建立,標志著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在“資源整合,實現一站式服務”方面又邁上了一個新的臺階。
加大投入為調解工作提供堅實保障
近年來,我市各級政府部門大力增加財政投入,撥付專項調解工作經費,確保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的經費充足。例如,南山區投入約420萬作為區級調解中心的建設資金,各街道也自行投入103萬用于調解組織的場地、設備等方面建設。2008年5月19日,羅湖區勞動仲裁大樓正式啟用,是我國第一棟區級勞動仲裁獨立辦公大樓。其次是大力增加調解人員,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聘請符合資格的人員從事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如南山區為充實調解力量,由政府出資聘請了16名人員專門負責調解工作;羅湖區由編委下文增加了十多名雇員編制,分設立案調解庭和案件審理庭,由立案調解員專事立案調解工作。同時,大力推進基層調解機構建設,專設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場所,并配備先進的辦公器材,借助科技力量提高調解工作效率。
與此同時,我市各級勞動部門以多元化為創新點,因地制宜發展調解工作,即“調解方式多渠道、調解組織多樣化,調解人員多元化”。一是采取多種渠道進行調解,即針對不同的案情,利用電話調解、信函調解、預約調解、現場調解等方式開展調解工作,對癥下藥;二是調解組織建設模式多樣化,各級勞動部門根據自身特點自行建立調解機構,不拘泥于一種方式;三是擴大調解人員范圍,采用抽調勞動部門人員、臨時聘請社會人員、邀請工會等相關人員等多樣化方式,不斷充實調解人員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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