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爭議調解程序是什么
2017-05-17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出現時,可以通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來解決,那么人事爭議調解程序有哪些呢?針對這個問題,下文為大家整理了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程序的內容,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了解。
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程序
一、申請調解。發生勞動人事爭議,當事人可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向調解組織提出調解申請。
二、受理調解申請。調解組織接到調解申請后,應當及時對調解申請進行審查,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三、開展調解。調解組織根據案情指定調解員或者調解小組進行調解,調解應當自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15日內結束。但是,雙方當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長。
四、調解協議的仲裁審查確認。達成調解協議的,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15日內共同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審查確認申請。
五、告知申請仲裁的權利。當事人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未經仲裁審查確認且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上一篇: 勞動糾紛調解有哪些方式?
下一篇: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包括哪些
無需注冊 快速免費咨詢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
勞動調解知識排行榜
- 01勞動爭議勞動者該如何與用人
- 02勞動糾紛調解有哪些方式?
- 03勞動調解應該去哪
- 04勞動爭議協商、調解和仲裁制
- 05勞動爭議的解決方式
- 06勞動爭議調解步驟
- 07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
- 08勞動調解時間
- 09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組成
- 10調解委員會調解不成的情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