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工傷待遇和撫恤金均不同程度上漲
2011-03-25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近期國內大部分地區的物價水平均上漲,因此為進一步提高甘孜州工傷人員的待遇水平,近日,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通知,決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對全州企業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進行調整。本次待遇調整的范圍為2010年12月31日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以及按月享受致殘補助費的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原臨時工。
按照《通知》,傷殘1-4級的工傷人員,每月增加傷殘津貼200元。增加傷殘津貼后,月傷殘津貼不足1050元,增加到1050元;傷殘5-6級的工傷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入傷殘津貼的人員,每月增加160元;對于享受生活護理費待遇的工傷人員,其生活護理費暫按原規定標準領取。待各地2010年統籌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頒布后,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個等級,其月生活護理費分別調整為2010年統籌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對于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每月增加供養親屬撫恤金85元。增加供養親屬撫恤金,工亡人員的配偶月撫恤金不足540元,增加到540元;其他供養親屬月撫恤金不足520元的,增加到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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