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人員上班路遇車禍,算工傷嗎?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一、案例
某單位有一名返聘的退休技術人員,在上班途中發(fā)生了車禍,單位根據(jù)制度規(guī)定并考慮到該同志曾為單位做出過突出貢獻,同意他在家修養(yǎng)兩個月,并按月支付80%的工資。當他回單位銷假上班時,卻拿著此次事故發(fā)生的醫(yī)療費用單據(jù)找到人力資源部,要求單位按工傷為其報銷。該員工能算工傷嗎?單位沒有為其參加工傷保險,一定要支付他的工傷費用嗎?
二、本案件適用相關法律條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guī)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三、案例點評
首先,該公司返聘的這位同志,在上班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受傷,不屬于工傷。因為該技術人員辦理退休手續(xù)后,不再具有勞動法律調整的勞動者主體資格,其與單位簽訂的是勞務(聘用)協(xié)議,不是勞動合同,其與單位存在勞務關系,而非勞動關系,不在《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等勞動法律規(guī)定的調整范圍內,不能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認定條件來認定工傷。如該單位與該同志簽訂的 “返聘協(xié)議”合法有效,那么雙方所形成的民事法律關系為雇傭關系,雙方發(fā)生異議應適用于民事法律。
關于該同志此次事故的費用是否應當由單位報銷的問題,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guī)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因此,該同志在上班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受傷,應認定為從事雇傭工作中受到第三者人身傷害,雇傭單位對該同志從事雇傭活動中受到的人身傷害,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四、操作提示
受行業(yè)特點、高新技術產(chǎn)業(yè)發(fā)展要求、市場競爭激烈等影響,用人單位通常會選擇聘用兼職、退休人員從事產(chǎn)品研發(fā)、技術支持、咨詢顧問、財務等此類“越老越值錢”的工作崗位,并以此來增強企業(yè)核心競爭力,確保企業(yè)的快速發(fā)展。然而,很多用人單位卻忽視了此類人員發(fā)生工傷應負的法律責任,反而大大增加了用工成本和法律風險。因此,各用人單位應當積極為兼職人員繳納工傷保險,為退休人員繳納雇主責任險或者意外傷害險,以減少用人單位用工成本支出,避免法律風險。
上一篇:繞道接妻子下班出車禍算不算工傷
熱點文章點擊
工傷案例知識排行榜
- 01工傷私了協(xié)議能不能反悔撤銷
- 02 未簽合同無工傷保險由單位
- 03 無償幫工受傷誰負責賠償
- 04工傷認定48小時之限緣何屢引
- 05工傷索賠分四步走
- 06公司免責約定無效
- 07未繳社保下班途中出車禍誰擔
- 08工傷死亡賠償金分配案例
- 09“疑難雜癥”的勞動案件
- 10工傷糾紛重新鑒定加大賠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