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使用假文憑入職遭解雇
雙方對簿公堂。廣州中院對此案作出二審判決:房產公司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給姚女士至其哺乳期滿。
抄襲引發學歷真偽質疑
三年前,姚女士手持湖南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到廣州市番禺一家房產公司(以下簡稱番禺房產公司)應聘,在職位申請表上填寫了對應內容后同時表示:本人謹此聲明,……如若提供任何虛假資料,本人愿意接受解職處分而無需補償。2004年9月30日,姚女士和該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任職人事部副經理,合同期到2005年8月31日,月工資9000元。
2005年1月27日,經雙方同意,番禺這家房產公司提前和姚女士解除了勞動合同,并將姚女士推薦給廣州另一家房產公司(以下簡稱廣州房產公司)任職人事部經理,待遇和勞動合同到期日不變。
入職后,姚女士在這家房產公司的內部刊物上以抄襲的方式發表文章,引起單位對她學歷真偽的質疑。2005年8月,湖南大學檔案館和廣東省教育廳先后證實,查不到姚女士持有的學位證書有效性的合法依據。
法院認定勞動合同無效
確定姚女士用假文憑入職后,廣州房產公司在同年8月3日向姚女士發出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明確告知姚女士終止勞動關系,并于8月23日與姚女士辦理了工作交接手續。
而這時,姚女士已懷孕三個月了。姚女士遂提出仲裁申請。經天河區勞動仲裁委裁決、廣州兩級法院審理,廣州中院昨日上午作出二審判決,判定兩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但姚女士任職期間,應認定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姚女士在此期間懷孕,廣州房產公司應依照法律規定,維系勞動關系到姚女士哺乳期滿。
對于工資待遇問題,法院考慮姚女士是用欺詐手段進入廣州房產公司,而且從2005年8月24日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后就再也沒有為廣州房產公司提供勞動,法院認為廣州房產公司應按照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向姚女士發工資到2007年2月11日,于是作出上述終審判決。
上一篇:事業單位職工不服辭退可申請仲裁
下一篇:員工上班撥打私人電話被公司解聘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